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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情况
发布时间: 2017-07-21 【字体: 来源:市司法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发强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市法律援助中心、资中县法律援助中心、资中县水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资中县水南镇四通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重点检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队伍现状、网络体系构建、《条例》宣教和贯彻执行情况。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余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情况,市级相关单位、资中县人民政府就法律援助工作作了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对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强化法律援助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发强主任充分肯定全市贯彻执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法律援助是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公平正义的“保障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贡献。就做好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李发强主任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范围,努力做到法律援助全覆盖,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三是进一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四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建设队伍,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