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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失生命 援助显真情
发布时间: 2015-11-09 【字体: 来源:市司法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5年1月31日13时10分许,王某驾驶轰轰烈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乘吴某从资中县陈家镇傅氏祠村方向驶往陈家镇场镇方向,行至陈家镇傅氏祠村4组村道路段,吴某从车上摔倒在公路上,随后被送往资中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并住院,于2015年6月27日死亡。吴某住院期间花费治疗费21万元,但肇事方仅垫付1万元,并拒绝赔偿其他费用。双方就赔偿问题经多次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7月12日,吴某的家人向资中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吴某一家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贫困,失去吴某这个“主心骨”后,生活变得更加艰难。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援助人员承办此案。

  经分析,援助人员认为调解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诉讼才能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多个部门的走访,一系列证据的收集,援助人员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以最快的速度向资中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4.8万元。援助工作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力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这个困难家庭撑起了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