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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构建多维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 2015-08-19 【字体: 来源:市司法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我市积极构建多维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平台建设,构建“多维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进一步巩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网络基础,大力推进医疗、院校、物业管理等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形成了综合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着重推进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已建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实现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全域覆盖。同时,大力推进县(区)际边界联调机制建设,实现了“三联”,即“联谊”、“联防”、“联调”,维护边界地区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388个,其中,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7大类313个。

  二是强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中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以及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能手评选活动,逐步提升我市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3119人,今年以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15490人次。

  三是强化文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及人民调解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在集贸市场、大型工地、旅游景区、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置人民调解宣传栏、张贴调解谚语以及反映调解理念的文字标识和图画,大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影响力。

  四是认真开展排查调处,着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将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头、车站码头等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登记机制,矛盾纠纷回访机制,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做到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定人、定期、定策的方式进行化解,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的蔓延升级。今年以来,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634件,调解成功10522件,调解成功率为98.9%。